有关玻璃反光标记国家标准CNS13762
近日有厂商提出质疑「玻璃反光标记国家标准CNS13762全台湾只有世莹公司能通过,政府有图利特定厂商之嫌」,世莹公司在此提出澄清如下:
1. 中国国家标准「CNS13762 – 360度本体色强化玻璃反光路面标记(类号R2204)」系于民国85年9月26日公告,并经三次修正,于93年11月4日之最后修订为目前现行之标准。该标准适用于道路上使用之360度本体色强化玻璃反光路面标记(以下简称本标记)。本标准所谓之360度本体色强化玻璃反光路面标记,系将本体色强化玻璃制成之路面标记,在其埋设在地下之部分,加上一层金属反射层镜膜,而成为具有水平方向360度反光之路面反光标记。
2. 台湾是全世界最早开始广泛使用强化玻璃玻璃反光标记的地方。90年初,全台湾生产、研发此项产品的公司超过四十家,但由于特殊的强化与反光层处理技术,大部分公司均不懂如何解决这项难题,因此台湾市场充斥许多未强化、半强化的玻璃反光标记,因此交通部门正式介入管理,1995年由交通部运输研究所对强化玻璃玻璃反光标记进行一年的产品研究调查,并由产、官、学三方面进行四次研讨,最后订立强化玻璃玻璃反光标记的产品标准与检验方法,经一年的试用后,正式订定CNS13762标准;后来在几年内经三次正式修正,该标准沿用至今,为全世界唯一对强化玻璃玻璃反光标记完整规定的标准。
3. CNS13762订定过程中,国内有数家厂商参与该研究调查,并于10多年前至少就有3家厂商可以通过该标准,台湾的各大检测单位均可证明(如果只有世莹公司闪电牌标记可通过国家标准,那麽安装在台湾其他路面的各种品牌玻璃反光标记是不是全部以不实的手段通过检验,而必须全数挖除?)。此外,世莹公司自二十年前开发此项产品时,所生产的强化玻璃反光标记抗压强度即可达到40吨以上(去年已将产品抗压强度提升到60吨以上);而CNS13762于初期订立时,要求之抗压强度只有18吨,目前最新版本为25吨,世莹公司产品早已远远超过CNS13762之要求,更显示CNS13762标准并非为世莹公司「量身订制」。
4. 政府采购法第26条规定:「机关办理公告金额以上之采购,应依功能或效益订定招标文件。其有国际标准或国家标准者,应从其规定。」且玻璃反光标记产品为中华民国交通部部颁交通工程手册合法产品,国道高速公路局列入交通工程及施工技术规范,公路总局列入设置规范,因此在使用法源上没有任何问题。
5. 世莹公司自成立以来,长期致力于开发强化玻璃反光标记产品,禀持着「用最合理的价格供应最高品质的产品」之原则,经过二十年来的不断努力,产能为目前全世界最大,且品质优良、价格合理,抗压强度远超国家标准及全世界其他厂商,并提供一般道路两年及高速公路五年之品质保固,国内厂商自然愿意与敝公司进行长期配合(台北市有使用10年以上的纪录,国道高速公路局有使用7年以上的纪录)。再者,国内工程均为公开招标,市场竞争激烈之余,厂商在考量价格、品质、保固这三大要素之下,选择世莹公司是理所当然的(但是国内有若干单位并不要求产品保固,所以仍然使用其他品牌产品,足证世莹公司并非独占市场)。
「玻璃反光标记」这项产品应用于道路上,若未经过特殊强化处理,不只无法帮助交通安全,破损之后危险性反而较其他材质的路面反光标记更大。国内部分厂商曾在大陆生产或引进其他中国大陆制玻璃反光标记,但因品质无法通过CNS13762标准而无法在国内使用,却反而兴风作浪到处投书,令人遗憾,此外,CNS13762之规定系源于多年来台湾实际采用的经验而订立、修正之标准,唯有通过此项标准之强化玻璃反光标记,才能符合应用于各级道路之最低需求。
对于其他厂商的不实指控,世莹公司甚感无奈,也企盼所有生产或进口不合格的玻璃反光标记之制造商或供应商能改进自己的生产品质,使台湾与全世界的用路人有更安全、更舒适的交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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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莹公司A68、A666太阳能警示标记工程实绩影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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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何道钉需要360度反光?
中国高速公路2010.07号杂志,里面有一张「山东省公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广告照片十分令人印象深刻,照片如下:

由这条高速公路来看,我们不得不惊叹与佩服本工程之困难度,但就我们做道钉的职业敏感度来看这路段,也确实必须对此路段的用路人捏把冷汗。由照片中可见,虽然不知道该路段是否已通车,但道路两旁反光设施似乎略嫌不足,且地面没有装设道钉;若驾驶人以高速接近此路段,连续的弯路恐怕会有造成车辆急煞甚至翻复的疑虑。相信该路段速限必须好好做个适当的调整。
但若该路段安装上道钉呢?道钉可在远距离反射车灯光线,让道路的转弯处提早被辨识,让驾驶人有更多的时间提早做出反应,如此可减少许多不必要的紧急应对驾驶行为。
但是否装上道钉就有效呢?我们以「360度钢化玻璃反光道钉」及「传统四方形道钉」来做比较:
360度钢化玻璃反光道钉因集光区是一个半球,属于360度的「凸透镜」,因此可接收来自四面八方的光线以进行反射;而传统四方形道钉为平面式反光片,光线射入角度若大于正负20度即无法反光。

下方照片摄自世莹公司国外客户,正好是一个明显的比较;四方形道钉无法反射角度较大的入射光线,同位置的360度钢化玻璃反光道钉却可发光。

如以下二图所示,该两张图片是在台湾新竹山区所摄。我们可以看到山路崎岖蜿蜒,但玻璃反光道钉360度反光的特性,使驾驶人能看到何时必须转弯,提前做好准备。


结论:
「360度钢化玻璃反光道钉」因其设计原理、方式与传统四方形道钉不同,360度反光的特性使其能在山路、弯道发挥最大效益,达到良好的警示与导引效果。
附注:
1. 虽然目前市面上大多数的玻璃反光道钉均可360度反光,但并非「360度反光」的「玻璃道钉」即可适用于道路。道路上所应用的玻璃道钉必须是「钢化」过的玻璃道钉,目前市面上许多销售未经钢化处理的玻璃道钉,虽同样具有360度反光的特性,但由于易破裂且破裂後呈尖锐碎块,容易刺破车胎,反而将造成更大的危害。
2. 本文照片一版权属「山东省公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所有;其余照片、图片版权属「台湾世莹股份有限公司」所有,请勿侵权,谢谢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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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莹公司上海世界博览会园区周边道路安装360度钢化玻璃反光道钉影片及世博会照片分享
世莹公司于上海世界博览会园区周边道路安装360度钢化玻璃反光道钉



世莹股份有限公司外墙整修工程顺利完工


世莹股份有限公司Intertraffic China 2010北京展圆满落幕
今年(2010年)在北京展览馆举行的Intertraffic China 2010(北京国际交通工程技术与设施展览会),在各方先进、朋友的大力支持下已顺利圆满落幕。本次世莹公司展出的主力产品 – 360度钢化玻璃反光道钉 (360度强化玻璃反光标记) 与 钢化玻璃太阳能道钉 (强化玻璃太阳能警示标记)亦获得各方热烈回响,感谢所有帮助世莹公司的朋友及参观者。尽管展会已落幕,我们仍将会秉持诚恳、专业、热忱的精神为所有客户提供最好的服务。期待下次能与各位再次见面!
2010.05.08 世莹工程实绩影片
安装地点:台88线
总数:20000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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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2.23
贺!世莹公司陈董事长再次连任中华民国道路协会理事!
2009.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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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世莹钢化玻璃道钉抗压测试报告
2009.10.1
台湾世莹公司于本月(2009.9)将敝公司産品送至SGS台湾检验中心进行抗压测试。测试基准系依照ASTM D4280方式进行(道钉顶部放置
9.5mm厚,符合标准硬度的橡胶垫。ASTM D4280测试方式大致上与JT/T390-1999方式几乎相同)。
SGS总公司在瑞士,成立于1878年,幷于1952年到台湾设立分公司。服务专案包括:检验、验证、实验室测试等,领域广及农业、一般消费
品、环境、工业、矿业、石化、国际验证等,属于台湾最具规模与公信力的检验单位之一。
测试所得结果如下:
19防滑型:抗压载重 68340kgf (68.34吨)
25型:抗压载重 89100kgf (89.1吨)
SGS检测报告 请点此观看报告
SGS检测报告 请点此观看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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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9.15
是谁以不实的杜撰内容攻击台湾世莹公司的钢化玻璃道钉?
8月份敝公司的産品网站(www.siglite.com.tw)被点击率突然暴增,除了全球各地的买家,其他则身份、意图不明。后经中路社区网友通知有不
明人士到处发文攻击敝公司的産品钢化玻璃道钉,但观其内容,几乎都是低俗不值一笑的杜撰文字。
苏打集团(3W)公司(原苏打亚洲、上海苏打交通设施公司)的公司网站谩駡台湾世莹公司的内容
网络流传诋毁世莹公司的文章内容,与苏打集团公司在网站谩駡台湾世莹公司的内容,两相比较之下,几乎大同小异。苏打公司指责别人之时,似
乎忘了尚有四只指头指向自己。
台湾世莹公司爲何得罪苏打集团公司(3W)?
一、世莹公司测出苏打集团(3W)公司的玻璃道钉抗压强度只有3.5吨:
敝公司国外客户因之前由上海进口一批圆球玻璃道钉,装了几个月后破损大半,赔钱不说,还被当地政府以公共危险罪起诉,而该上海出口商却避
不见面,连电话都不接。后来客户直接送来几个底部商标爲3W的玻璃道钉,敝公司实验室测出抗压强度只有3.5吨,该客户认爲被上海贸易商骗
了,目前正在与该国外交部门协调准备提告。这家3W即开始在産品网站,用一些有5000年文化的中国人开不了口的语言诋毁敝公司。
二、世莹公司撤销上海苏打的专利:
上海苏打交通设施公司负责人陈茄亿,拿台湾世莹公司在1991年就大量生産的钢化玻璃道钉,在2004年申请中国新式样专利获准。之后竟有人
以此专利公然向许多单位检举、威胁要对敝公司提出告诉,敝公司只好被迫以1992年所得到的中国新型专利(专利位阶较高),很快的撤销了上海
苏打公司2004年的新式样专利(位阶较低)幷公告在案。但苏打集团仍然不承认其专利被撤,在其网站公然说谎,指称「专利被撤销是子虚乌
有」,然后就开始一连串没完没了的低级文宣。
三、有人假冒台湾世莹公司之名,将品质低劣的玻璃道钉送交通部交通工程检验中心检验抗压强度,而这份造假的报告很快就由苏打集团(3W)公
司公布在其公司网站:
敝公司在大陆的送验单位只有交通部交通工程监理检测中心,从未在交通部交通工程检验中心送验,而这份冒名送验的造假报告,又突然出现在苏
打亚洲集团公司的网站上,幷在网站上攻击台湾世莹。在8月份密集的匿名攻击也提到了相关内容,苏打集团(3W)公司这种此地无银三百两的诽
谤手法,已明显违反中国法律。
四、引用网友提供苏打集团公司造假一览表,令人叹爲观止:
苏打集团(3W)公司陈茄亿先生及上海苏打强玉梅女士,是不是应该出面爲自己公司名誉辩解?这种转移焦点式的谩駡,只是彰显自身的水准与事
件的真相。
台湾世莹公司生産全世界最高耐压强度的钢化玻璃道钉(60吨),做出在全世界高速公路保固五年的保固条款,是被全世界的追随者、仿冒者所逼
出来的:
台湾世莹公司生産钢化玻璃道钉已进入20年。做爲此一行业的世界领导厂商,本来就必须容忍産品追随者、仿冒者的一些无理宵小行爲,只要对
方不要太过份,敝公司皆睁一眼闭一眼,但深圳东X仕玻璃科技也好、苏打亚洲集团(3W)也好,得了便宜又卖乖的行爲就真的太过份了。两岸如
果通过文书相互认证,敝公司一定会采取适当的法律行动。
世莹股份有限公司
www.siglite.com.tw
seih.ying@msa.hinet.net
查证电话:+886-3-5984567
公司住址:台湾新竹工业区光复北路6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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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阳能钢化玻璃闪光标记专利授权公告
太阳能钢化玻璃闪光标记专利授权公告
2009.5.6
本公司自9年前推出全世界第一个太阳能钢化玻璃闪光标记后,广受全世界客户推崇及大量采用。但最近发现国内某些业者未经本公司授权,擅自
模仿本公司A666及A68产品,其中明显盗用本公司之各项专利。希望业界自行开发自己的产品,不要再仿冒本公司之各项产品,如坚持要生产和
本公司相同之产品,烦请和本公司洽商专利授权,以免伤了和气,否则在搜证后,一律移送法办。
世莹公司法务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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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耐用的路面反光标记
最耐用的路面反光标记
2008.12.25
台湾苏花公路(苏澳到花莲)是台湾最有名的危险路段,由于一边靠山,经常落石,一边靠海,落差很高,一般汽车驾驶人都视为畏途,加上台湾东
部的重型砂石车每天24小时将东部建筑用的砂石运往西部,车流量很大,以往其他塑胶反光标记或铝合金外壳反光标记,几乎不到一个月就全部压
坏或脱落,但几年前开始采用世莹公司之360度钢化玻璃反光标记,两年后仍在堪用状态,在夜间为驾驶人提供安全明确的导航,其优越的耐久性
再次取得公路总局各级长官的肯定及广大汽车驾驶人的信赖。


台湾中部横贯公路(东西向台8线),50年前为战略目的由荣民以血汗所开凿的公路,其中许多路段像是太鲁阁附近,在垂直的山壁凿出公路,以鬼
斧神工来形容,绝不为过。数十年来已成为台湾的热门景点之一。而整条一百多公里的横贯公路甚至连接整个台湾东部三百公里的海岸线公路,全
部安装世莹公司的360度钢化玻璃反光标记,多年来默默地承受各种大型车辆的辗压,其超低损坏率及超高强度、耐磨性,证明世莹公司的产品绝
对是值得信赖的。
最近中国大陆东台湾的观光客大量增加,其中和交通相关领导、同业在欣赏台湾东部美景之同时,对此一产品的耐用性都提出正面的评价,也提出
很多具体合作的意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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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2.15
敝公司接获中国国家知识産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第11150号专利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书(2008.3.18发文)有关3W上海苏打亚
洲公司专利撤销一案,幷已在委员会网站正式公布如下,请参阅。
有关3W上海苏打亚洲公司在其公司网站所发布之相关诽谤世莹公司之资讯,敝公司认爲上海3W苏打亚洲公司所发表之言论不值一笑,连专利权遭
政府专利单位撤销这种大事都敢光明正大的宣称一切事实子虚乌有,这种颠倒是非的公司还有什麽事情做不出来的?对于这种只能在办公室地板进
行方式莫名其妙的测试,连抗压试验机、落球冲击试验机都拿不出来的小贸易商,敝公司幷无意降格与其进行口舌之争。若您对敝公司相关专利所
有权、认证、工厂存在与否有任何疑问,欢迎各位来电或莅临敝公司参观指导,亲自查证敝公司所有公开信息是否与事实相符。
若您对于敝公司所公布之专利无效决定书有任何疑问,请致电知识産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
国家知识産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
北京市海淀区蓟门桥西土城路6号
邮编100088
谘询电话:62801799 立案处:62083358
知识産权局信访室:62083357
单位网址:www.sipo-reexam.gov.cn
第11150号专利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书连结
第11150号专利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书连结:http://211.157.104.77:8080/reexam/searchdoc/decidedetail.jsp?jdh=WX11150&lx=WX
| | 发明创造名称 | 玻璃反光道钉 | 外观设计名称 | |
| 决定号 | WX11150 | 决定日 | 2008-2-19 |
| 委内编号 | | 优先权日 | |
| 申请(专利)号 | 200430024651.1 | 申请日 | 2004-6-15 |
| 复审请求人 | | 无效请求人 | 陈庆雄 |
| 授权公告日 | 2004-12-29 | 审定公告日 | |
| 专利权人 | 上海苏打交通设施有限公司 | 主审员 | 李玲玲 |
| 合议组组长 | 徐清平 | 参审员 | 张巍 |
| 国际分类号 | | 外观设计分类号 | 08-08 |
| 法律依据 | 徐清平 | 参审员 | 张巍 |
| 国际分类号 | | 外观设计分类号 | 08-08 |
| 法律依据 | 专利法第23条 |
| 决定要点 | 本专利外观设计与在先设计的区别均属于局部的细微变化,不足以对二者的整体视觉效果产生显着的影响,二者整体构成、各部分基本形状及各部分之间的比例基本相同,因此,本专利外观设计与在先设计属于相近似的外观设计,本专利不符合专利法第23条的规定。 |
| 全文 | 一、案由
本无效宣告请求涉及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04年12月29日授权公告、申请号为200430024651.1、名称为“玻璃反光道钉”的外观设计专利(下称本专利),其申请日是2004年6月15日,专利权人是上海苏打交通设施有限公司。
针对本专利,陈庆雄(下称请求人)于2007年8月9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无效宣告请求,其理由为本专利不符合专利法第23条的规定。请求人提交了如下附件作为证据:
附件1(下称证据1):5397617号美国专利说明书全文复印件及相关部分译文,其公开日为1995年3月14日;
附件2(下称证据2):93207894.X号中国实用新型专利说明书全文复印件,其公开日为1993年12月29日。
请求人认为证据1、2的公开日均早于本专利的申请日,幷且在本专利的申请日前在国内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且与本专利是相同的外观设计,因此本专利不符合专利法第23条的规定。
经形式审查合格,专利复审委员会依法受理了上述无效宣告请求,于2007年9月3日向双方当事人发出无效宣告请求受理通知书,同时将请求人于2007年8月9日提交的无效宣告请求书及其附件清单中所列附件副本转给专利权人,要求其在指定期限内答复。
专利权人在指定期限内未作答复。
专利复审委员会依法成立合议组对本案进行审理,本案合议组于2007年12月6日向双方当事人发出口头审理通知书,定于2008年1月16日对本案进行口头审理。
口头审理如期举行,双方当事人均委托代理人出席了口头审理。在口头审理中,双方当事人对合议组成员均无回避请求;双方当事人对对方出庭人员身份无异议。专利权人对证据1、2的真实性无异议,对证据1中文译文的准确性无异议,对证据1、2在本专利申请日前公开发表无异议。请求人明确表示其无效宣告的理由为本专利不符合专利法第23条的规定。双方当事人在口头审理过程中充分陈述了各自的观点。
至此,合议组认为本案事实清楚,现依法作出审查决定。
二、决定的理由
1、无效宣告请求的理由
请求人提出的无效宣告请求的理由是专利法第23条。专利法第23条规定: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应当同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或者国内公开使用过的外观设计不相同和不相近似,幷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
2、证据的审查和事实的认定
证据1是5397617号美国专利说明书全文复印件及相关部分译文,专利权人对证据1的真实性及其中文译文的准确性均予以认可,且证据1的公开日早于本专利申请日,属于专利法第23条所规定的公开出版物,可适用于本案。因此,证据1可以作为本专利的在先设计使用。
证据2是93207894.X号中国实用新型专利说明书全文复印件,专利权人对证据2的真实性予以认可,且证据2的公开日早于本专利申请日,属于专利法第23条所规定的公开出版物,可适用于本案。因此,证据2的实用新型产品可以作为本专利的在先设计使用。
3、本专利是否符合专利法第23条的规定
证据2公开了一种反光路标的外观设计,其与本专利属相同类别的产品的外观设计,可以进行相近似性对比。
本专利的玻璃反光道钉底座呈碗状、其顶面中部延伸突出一半球体造型,从仰视图看,底座的底面有圆形凹陷设计;由简要说明及视图可见,其底座顶面及半球体造型部分均为透明设计,底座部分刷上不透明油漆。(详见本专利附图)
证据2的图1显示反光路标底座呈碗状、其顶面中部延伸突出一半球体造型,该半球体造型顶部有一平顶,其底座顶面与半球体造型连接处具有略呈倾斜的环面;从证据2实用新型专利说明书的第3页最後一段至第4页第一段可知,该反光路标整体为无色透明强化玻璃本体,在其底座表面涂有染色膜、金属反射层和耐腐蚀层;从证据2的图2可以看出,底座的底面有圆形凹陷设计。(详见证据2附图)
将本专利与证据2的反光路标相对比可以看出,二者的相同之处包括:二者底座均呈碗状、其顶面中部延伸突出一半球体造型,各个部分的比例分配基本相同;二者底座顶面及半球体造型部分均为透明设计,二者透明设计部位基本相同;二者底座表面均为不透明设计,二者不透明设计部位也相同。
两者的不同点仅在于:1)证据2的半球体造型顶部有一平顶,本专利中没有;2)证据2的碗状底座的顶面与半球体造型连接部分略呈倾斜面,而本专利中该部分为平面。
对于区别点1)和2),合议组认为,在本专利与证据2的反光路标的整体构成、各部分基本形状及各部分之间的比例基本相同的情况下,半球体造型顶部是否有平顶以及底座顶面与半球体造型连接处的环面是否略微倾斜的区别均属于局部的细微变化,不足以对二者的整体视觉效果产生显着的影响。因此,二者属于相近似的外观设计。
综上所述,在本专利申请日以前已有与其相近似的外观设计在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本专利不符合中国专利法第23条的规定。
在本专利相对于证据2不符合中国专利法第23条的规定的情况下,对于请求人提出的其它无效宣告请求理由和相应的证据不再予以评述。
三、决定
宣告200430024651.1号外观设计专利权全部无效。
当事人对本决定不服的,可以根据专利法第46条第2款的规定,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起诉。根据该款规定,一方当事人起诉後,另一方当事人应当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本专利附图
证据2附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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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世界最适合高速公路车道线使用之反光路面标记
2008.11.21
台湾世莹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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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8.14
台湾中山高速公路新竹工业区至北二高系统交流道安装世莹公司之”360度钢化玻璃反光标记”已满5年,且仍在堪用状态(全部破损率低于4%),在下雨之
夜晚因玻璃表面润湿作用,反光标记呈现如新品的耀眼效果。而相临路段的塑胶反光标记则已更换近20次!足证世莹公司之产品为「全世界最耐用的路面反
光标记」,名符其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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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6.11
有关3W亚洲苏打上海交通设施公司(苏打集团公司)于2007年所经销代理,幷宣称其爲该公司所发明之全新玻璃突起路标-第二代玻璃突起路标(不锈钢外壳),专利爲该公司申请中。而该公司所经销代理之第二代玻璃突起路标(不綉钢外壳),系抄袭台湾世莹公司之旧专利,相关专利号码如下:
美国专利 5365372 (1994.11.15)
英国专利 9317255.9 (1994.9.28)
日本专利 实开平6-85413 (1994.12.6)
苏打集团公司之第二代玻璃突起路标(不綉钢外壳)高度设计突出路面达30毫米,不符合JT/T390-1999之5.1节”尺寸要求”中所规范之内容(突起路标高度不得大于25毫米)(一般路标高度国际规范爲高速公路不得大于19毫米,普信道路不得高于25毫米)。JT/T390-1999相关规定节录如下:
5.1 尺寸要求
5.1.1 突起路标一般爲矩形、圆形或椭圆形,其基座所有可能受车辆辗压的边角应爲圆角,边缘高度不得大于4mm。
5.1.2 用于车道分界綫的突起路标,其面向行车方向之边长(直径)l1不得小于1mm,不得大150mm,且不得大于车道分界綫的宽度;平行于行车方向之边长(直径)l2不得大于150mm,且不得大于l1;突起路标高度不得大于25mm。
5.1.3 用于车道边缘綫的突起路标,其面向行车方向之边长(直径)l1不得小于100mm,不得大于200mm,且不得大于车道边缘綫的宽度;平行于行车方向之边长(直径)l2不得大于200mm,且不得大于l1;突起路标高度不得大于25mm。
5.1.4 用于其他标綫的突起路标,其宽度(直径)不得大于该标綫的宽度,长度(直径)不得大于宽度;突起路标高度不得大于25mm。
建议该産品应修改爲高度25mm以下,才可以在公路上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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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6.11
有关钢化玻璃道钉、太阳能钢化玻璃道钉相关专利,台湾世莹公司多年前即取得数十项各国专利(包括中国),法国HOLOPHANE公司之有色玻璃道钉及双色
玻璃道钉,是将无色玻璃在底部喷漆而成,这些都是世莹公司早期的专利技术(中国专利字号:ZL93207894X,美国专利字号:5397617,日本专利字
号:2555905号),世莹公司在取得这些专利时,HOLOPHANE公司根本没有生产相关产品,所以HOLOPHANE公司抄袭台湾世莹之产品有目共睹,不需
不相关的第三者费心。世莹公司会开始委讬律师逐一清查有哪些公司非法抄袭世莹公司的各项专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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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交通工程检测中心检测报告
2008.4.30
台湾世莹股份有限公司
有关北京交通部交通工程检测中心于2007.12.18签发之"交检检(W突)字[2007]第023号"之检测报告,由于本公司并未送件,也未授权任何公司或个人送件,经查是有人以未经强化的假样品冒名送件,此已构成刑法伪造文书罪。而上海X打公司负责人陈先生在第一时间取得这份非法检测报告,并公布在其网站上,尽其攻击诽谤之能事,除明显涉及诽谤外,是否涉及伪造文书,就交由人民法院作判决;北京交通工程检测中心现已保留一切証据,以供法院出庭时做証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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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园中正机场安装最新太阳能钢化玻璃标记
2008.3.19
中华民国桃园中正机场一、二期航站周围道路的车道上最近装设本公司之太阳能钢化玻璃标记(白色、恒亮)A68,由于发光亮度及夜间漂亮的视觉效果,入夜后所有入出境国内外旅客均讚不绝口,纷纷在新颖的迎宾大道旁拍照留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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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莹全新抗压载重测试报告 – 交大报告(58.4T)、SGS报告(57.2T)
2007.12.17
台湾世莹股份有限公司
世莹全新抗压载重测试报告
交大检测报告 请点此观看报告
SGS检测报告 请点此观看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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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中国上海苏打亚洲贸易公司之谩骂及不实指控
2007.11.30
台湾世莹股份有限公司
1. 一家上海苏打亚洲公司最近在其网站上连续以不实之内容谩骂诋毁本公司之产品,本公司很讶异有五千年文化的中国,竟有这种公司的存在,但其内容不值一笑。不过很意外的,一些从未和本公司往来的客户,在接到上海这家贸易公司的谩骂资料后,反而好奇的连上本公司的网站,在了解事实及进一步测试本公司的「360度钢化玻璃反光标记」样品后,对于本公司产品的品质评价,认为远远超过中国类似的仿冒品;在进一步小量安装测试后即开始大量采购,对本公司之产品非常满意。这些突然增加的大量订单,本公司只得以24小时连续加班生产以满足这些新增的客户,所以还得谢谢上海苏打亚洲公司的谩骂及广告,而本公司来往多年的旧客户,则根本不理会这些谩骂,只是更了解这间上海公司之本质。
2. 本公司负责人陈先生,现任中华民国道路协会理事。由于道路协会已成立42年,为海峡两岸道路交通相关单位的重要联系窗口,陈先生也招待过中国交通界官方、业界很多高阶现任领导,他们在台湾的高速公路与重要公路,都考察过世莹公司的产品─「360度钢化玻璃反光标记(玻璃道钉)」,对此种在台湾大量使用且寿命长达5─10年的反光标记,留下强烈且深刻的印象。本公司对这家贸易公司的不实谩骂除向中国法院提出告诉外,也将请中国官方的相关领导了解关心事实真相及这家公司。
3. 本公司接到欧盟相关认証单位的回信,指出英国VOV认証公司并非欧盟核准的认証单位,所以其核准上海这家贸易公司的CE,EN1463-1,EN1463-2完全没有公信力。客户若使用这些不合法的产品,若产生问题时,必须自行负担欧洲各国法律及赔偿责任。
4. 再次邀请上海苏打亚洲公司成为本公司之代理商,因贵公司所代理的泰安英X公司,其生产的玻璃道钉系列全部是普通玻璃,未经钢化处理,若强行使用在公路上,会有公共危险罪的问题。企业要赚钱,应同时肩负起社会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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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本公司负责人陈先生连任中华民国道路协会第22届理事,在未来两年继续替国内外相关单位尽一份心力。
2007.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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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世界最耐用的路面反光标记
2007.11.26
世莹股份有限公司
各位同业/先进,您好:非常谢谢您长久以来的支持与指教,让敝公司能在业界稳定的成长进步。世莹成立于1990年,早期致力于光学玻璃与特殊玻璃之生产研究,其中。「360度钢化玻璃反光标记 – SIGLITE琥眼」,经16年来的开发改良与安装实测,已成为业界最耐用、品质最佳的路面反光标记,在台湾高速公路长期使用,证明寿命为传统四方型塑胶标记的20倍以上。世莹SIGLITE拥有中、美、日、韩、欧盟等国专利,并通过ISO9001、欧盟EN1463-1、欧盟EN1463-2(R1, S1)、中国JT/T390-1999、台湾CNS13762等等多项严格验证,在台湾拥有85%以上的市占率,且积极开发国外市场,亦得到各国使用者一致好评。 身为360度钢化玻璃路面标记制造商之领导者,世莹当然也面对了不少的无形压力。中国部分不肖业者因看中世莹长期以来所建立之良好基础与钢化玻璃标记之前景,这些年来开始仿制与SIGLITE外型相同之玻璃标记,并号称拥有优良品质并符合世界法规,并以半钢化或甚至未钢化之玻璃在全世界行骗。其中,英国的Reflecto公司就曾于爱尔兰安装3万个中国仿冒玻璃标记,三个月内即破损80%以上!该公司不只面临了信用与赔偿的麻烦,更面临了「公共危险罪」的问题。而挪威奥斯陆政府亦曾安装4.5万个中国仿冒玻璃标记,也遇到了严重破损状况,奥斯陆政府更因此宣布禁止中国玻璃标记的进口与使用! 更有甚者,一家中国上海仿冒业者竟无中生有的宣称该公司为玻璃标记之发明者,于全世界订立了反光标记之标准,甚至竟荒谬到称其在台湾拥有80%以上之市佔率,令人感到啼笑皆非。经查证,该公司仅为一空壳子之小型贸易商,曾于网络上公开贩售造型发腊与冷冻蘑菇;向中国山东玻璃厂购买未钢化之玻璃标记后谎称其产品为钢化玻璃,造成许多同业与一般大众的严重权益损失。该公司并曾于网站上以平板玻璃技术规范,指称「不规则厚度玻璃无法钢化」,更自曝该公司之玻璃标记根本未经钢化处理之事实。 台湾因种族语言与中国相同,这些仿冒业者的行骗手法在我们眼中实在是不值一笑。仅列出几项行骗手法,并提供各位破解之方式:
| 项目 | 行骗手法 | 对策 | 最小 订购量 | 最小订购量5000个 | 初次接触应向对方要求少量试单试装 | | 样品 | 不提供 | 要求提供样品,并可依敝公司提供之测试手法进行品质测试(详见敝公司网站) | | 价格 | 超低价格供应 | 超低价格是因对方产品没有钢化,所以成本很低。 | | 检测报告 | 提供检测报告 | 需详察该报告之真实性,敝公司现已查出一家上海公司之CE与EN1463之检测报告,系由未经欧盟核可之实验室(英国VOV certification & testing laboratory limited)所进行,在欧盟的所有国家中根本不具任何公信力;当产品出问题时,会造成公共危险及钜额赔偿的问题。 | | 付款 | 先付款再出货 | 可要求国际验证公司(如SGS)前往抽样并进行品质检测(SGS可提供抗压测试及冲击测试),若检验不过可拒绝出货。 |
如何分辨360度钢化玻璃反光标记之良莠?请参考如下之内容:
| 项目 | 测试方法 | SIGLITE 琥眼 | 他牌玻璃标记 | | 抗压测试 | 应超过30吨以上(依照CNS13762测试方法) | 平均超过35吨 | 中国玻璃标记约3吨即破裂 | | 钢球冲击测试 | 用1.04kg之钢球自1.5公尺高自由落体冲击标记中心,表面不得有任何破损异状 | 表面无任何破损 | 裂成数块带尖角之玻璃块,易刺破车胎,反而造成行车危险 | | 温差测试 | 将标记放入摄氏500度之电炉中保持三分钟后取出观察,底部反光膜或保护层不得有任何烧焦或变色 | SIGLITE琥眼为本体色玻璃,且反光层厚度为一般真空镀膜的50-100倍,加热后无任何异状 | 将色料以烤漆方式在底部镀膜,耐久性低,一般在路面上约6个月就失去反光效果。
反射层为真空电镀,厚度薄,用硬度较高之器具可轻易刮除 |
近期来,网络上于短时间内密集出现污蔑世莹之邮件,且广泛发送至许多同业手中,试图破坏世莹长久以来累积的良好信誉与形象。世莹在此谴责如此低劣之行为手段,且提出几项证据供您参考:
一、 该信件皆来自于「中国雅虎」之免费信箱,并非如各信件内容所称之来自比利时、非洲等地,且信箱名称更不像一般公司企业(例如:haliluya,hellokitty123456,traffic1234等)。
二、 经敝公司追踪查询结果,证实发信主机(host)全部在中国北京。请参阅附加档案。
三、 该信件内容所使用之英文,内有部分并非英语系国家所使用,系为中国之谚语(例如:吃人不吐骨头eat human meat without spitting bones)。
四、 该污蔑信件于短期内大量出现于网络,于理不合。
五、 信件内容指称世莹「承诺」2星期内货物可抵达「比利时、非洲」等地,根本不可能(台湾至比利时船期约需1个月,至非洲约需1.5个月)。
如上所列之明显破绽,只要您细心留意,即可轻松识破。
长久以来,世莹都抱持着「人命关天」、「生命无价」的观点,战战兢兢的在业界上努力,毕竟交通安全业关系到所有用路人的人身安全,一有任何疏忽遗漏,往往造成无法弥补的遗憾。。由于SIGLITE琥眼的超强性能与品质,世莹成为部份仿冒者攻击的箭靶,但荒谬的谎言绝对无法掩盖事实的真相,我们相信客户的眼睛是雪亮的,世莹仍将一步一步在稳健中成长,以全世界最佳的产品,提供全球所有驾驶人行车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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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上海X打贸易公司以「平板玻璃钢化技术规范」质疑世莹公司之钢化玻璃反光标记之回应
2007.10.31
世莹股份有限公司
世莹公司身为全世界360度玻璃反光标记之领导厂商,有义务指导这些贸易公司,使导入正轨,以免买卖一些品质不佳的产品,而害人害己。兹郑重提出下列声明:
1. 中国自欧美引进浮法玻璃制造技术及平板玻璃钢化技术已数十年,目前是很通俗的技术。
2. 不规则厚度的玻璃由于结构上的差异,以上述传统的平板玻璃钢化技术,无法达到钢化的程度,而且加工过程很容易破裂。但是世莹公司的技术团队,早在1990年,以超越传统的特殊设备及技术,解决不规则厚度玻璃制品的钢化问题,而成功开发出全世界最高强度的360度钢化玻璃反光标记(抗压强度及耐冲击强度),到2007年为止,品质仍遥遥领先追随者和仿冒者。而且一系列产品的相关专利,到目前仍被法国HOLOPHANE及中国的厂商所抄袭,但都只学到皮毛。
3. 若要检视平板玻璃钢化的程度及玻璃破裂后颗粒的大小,最常用的品管方法,以重量1公斤的钢球(表面经硬化处理)1.5公尺高度自由落体,打在玻璃的中心位置。目前在全世界所有类似的产品中,只有世莹公司的360度钢化玻璃反光标记可以毫发无损的通过这项冲击测试。相对的山东英X公司的产品(上海X打公司为其经销商)则破裂成几个锐利的大块玻璃(表示只是未经钢化处理的普通玻璃)。而世莹的产品做抗压试验,在四十几吨后破碎成很小的颗粒(比钢化平板玻璃还细,部分呈现粉状的惊人效果),而山东的英X公司制品,只有3吨多就破裂!
4. 事实证明,以山东英X公司的玻璃反光制品,因未做钢化处理,根本不适合做为道路反光材料,以免造成公共危险。如果上海X打公司有兴趣,欢迎加入本公司的经销商行列,在此行业才有机会永续经营。
结论:世莹的360度钢化玻璃反光标记,通过全世界许多国家级实验室的严苛检验,也在全世界卖了十六年,累积了广大的信誉及口碑,而不是一家贸易公司可轻易动摇。不过为了停止这些无意义的讨论,本公司将以提出告诉的方式,在中国的法院,由本公司的产品和仿冒品及一些追随者商品,一起公开做钢球冲击试验,比较产品优劣;也将请X打公司负责人出庭指认世莹公司的产品是否达到钢化的水准,也当庭调查谁是工厂,谁是贸易公司,谁在欺骗客户,谁要负诽谤的法律责任,届时全世界将一目了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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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比较表-2007.8.7
| | 世莹公司 | 亚洲输打公司(音译) | | 公司型态 | 专业玻璃制造商 | 贸易商(杂项交通器材买卖) | | 工厂 | 工厂设于台湾新竹工业区光复北路68号 | 玻璃道钉供货来源为山东英X公司(音译),网站上的工厂相片为计算机合成相片。此为输打公司不敢公布玻璃工厂的住址之原因。在山东英X公司的网站上,输打公司负责人陈先生,曾以经销商名义留言,所以亚洲输打是一家贸易公司乃不争的事实。 | | 成立时间 | 1990至今 | 1997上海输打交通设施有限公司(音译) 2006改名亚洲输打有限公司(改到香港注册)? | | 玻璃道钉相关专利 | 1993年起拥有美国、英国、德国、日本、中国、韩国等数十张各种玻璃道钉、太阳能玻璃道钉发明、新型、新式样的专利,最新的钢化玻璃道钉发明专利已陆续发表中 | 2004.6中国玻璃道钉新式样专利,抄袭自世莹1993年之新型专利。专利撤销中(请耐心等待) | | 玻璃道钉抗压强度 | 全钢化(自动化生产)
抗压强度40吨左右
不锈钢钢化玻璃道钉95吨左右。(世莹之专利产品,只要输打公司公布案号,世莹随时提出专利撤销) | 未钢化处理(手工玻璃)
抗压强度4吨以内
(只有世莹的1/10,这是世莹和输打公司自称为小学生的最大差别)
不锈钢玻璃道钉输打公司自称20吨 | | 玻璃道钉耐冲击强度(1公斤钢球以1.5公尺高自由落体冲击,冲击道钉之正中心) | 表面没有任何裂痕(如果加压至50吨,使其破裂,破裂后形成1~3mm之小颗粒玻璃,比平板玻璃钢化后,破碎的颗粒更小,这是世莹在全世界之独家技术。) | 玻璃道钉裂成大小约4~5公分的玻璃碎片,大块玻璃証明输打的玻璃道钉为一般玻璃,没有作任何钢化处理,不适合作为道路用途,否则有公共危险罪的刑责。(真正的钢化玻璃在破碎后,会形成3~5mm的小颗粒碎片)原来输打公司是因为偷斤减两,向别人买一些未钢化的玻璃转卖,所以成本低廉。 | | 耐久性 | 金属反光膜厚度为真空镀膜的50~100倍,已有许多耐用15年之工程实绩。 | 传统的真空镀膜,成本低,但这种产品在欧洲已証明半年就开始褪色。(只用半年的产品,再便宜,也只能骗一次。) | | 台湾市场佔有率 | 80%以上 | 自称85%
(据查亚洲输打代理的3W产品根本无法通过台湾严苛的标准,也没有见过3W的品牌被用在台湾的道路上,明显造假)。 |
以上简单比较,以便所有同业可以公开比较、测试,也请山东英X公司负责人或技术人员出面一一澄清,如果任由一家只有几个人的贸易公司这样胡乱声明,只会愈打愈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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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应 上海×W公司(亚洲输打公司)之公开信
2007.8.1
世莹股份有限公司
1. 360°玻璃反光道钉之相关专利,本公司早在1993年即已取得多国专利,该公司自称有设计专利(2004年申请),明显抄袭本公司专利,已依中国法律撤销中,没有什么可以争辩。
2. 该公司最近公开的所谓「不锈钢玻璃道钉」的新产品,也自称专利申请中,但该产品本公司早已取得多国专利,包括中国大陆:
美国专利 5365372 (1994.11.15)
英国专利 9317255.9 (1994.9.28)
日本专利 实开平6-85413 (1994.12.6)
所以输打公司的新产品原来只是抄袭世莹的旧产品,而且很可惜的,抄的不像,该产品由于是实心结构,本公司经钢化处理,强度可达95吨以上,而输打公司宣称可达20吨以上,技术水平是有相当大的差距。
3. 输打公司称「钢化处理是骗人的……,连中国的小学生都知道……」,那麽把世莹之玻璃反光标记压至50吨使其破裂后,为何呈现的是比经水平钢化处理后的平板玻璃破裂的颗粒还细? 而×W的产品压至4吨破裂后,竟是呈大块的玻璃块?依此判断,输打公司颠倒是非,混淆真象,以假乱真的文笔有相当水准,但是在产品的技术水平上可能远低于输打公司自称的中国小学生的水平。
4. 输打公司又自称「以真空镀膜外加喷漆才是真正耐用的产品」等等之说词,并认为世莹公司的产品「若以盐酸浸泡……」等等,同样令人啼笑皆非。
输打公司引以为傲的喷涂保护层,又是抄袭世莹的专利:
中国专利字号ZL93.2.07894.×,耐腐蚀反光路标。(1993.4.2)
更何况,全世界那一条公路是泡在盐酸中?如果输打公司门前的马路全是盐酸,只需依世莹之专利涂上耐腐蚀保护层即可,但世莹公司目前的反光涂层厚度是真空镀膜的50~100倍,在一般路况已可以使用15年以上,并不需要喷漆的保护层。
法国一家HOLOPHANE公司,即是抄袭世莹的专利以真空电镀外加保护漆(但是抄的水准不够),但其有色玻璃标记,在欧洲的公路上,半年就褪色了!此种技术已在欧洲被淘汰,该法国公司已停止在欧洲生产。
输打公司曾采用HOLOPHANE的图片、资料,不知是否非法盗用别人的照片或者又是抄袭HOLOPHANE不成熟的产品?
5. 在山东英X公司(译音)的网站上,输打公司(译音)负责人陈先生,曾以经销商名义留言,所以亚洲输打公司只是一家贸易公司,乃不争之事实,而且上海相关领导已到过该公司(面积约50平方米左右,只有一位办事员),欺骗外国客户就很不应该了,怎么可以连中国人也骗?
6. 最近有中国公司对外宣称通过ISO、CE、EN1463等认证,但是该公司为贸易公司,根本没有工厂,其手法可能为拿台湾的产品冒名顶替去认证,最后出货时再改以劣级品出货的方式来欺骗客户。
7. 世莹公司在台湾新竹的工厂,全世界有很多交通界的领导都曾莅临参观,并讚不绝口。对于一家以骗术行销的贸易公司以不实的攻击手段来提高其知名度,并不值得同情。世莹公司身为全世界360°钢化玻璃道钉之领导厂商,有几项建议:
(1)购买此产品一定要先确认样品、品质(自行测试)
抗压是否40吨、冲击是否没问题(1公斤钢球、1.5公尺高),底部的金属反射层是否厚度足够。
(2)要求供应商出具证明,保证不抄袭别人的专利。
(3)出货前最好亲自到工厂验货,或者透过SGS等公証单位,针对上述之品质作测试,注意样品和出货是否相同品牌、相同品质。
8. 最新消息:台湾高速公路管理局最近针对世莹的360°玻璃反光标记SIGLITE在台湾高速公路做正式评估:
在北区工程处(北台湾)安装4年(48个月)的平均破损率只有1.5﹪,
在中区工程处(中台湾)安装4年(48个月)的平均破损率只有1.0﹪
由此可见,SIGLITE被誉为「全世界最耐用的路面反光标记」实在是名符其实 。
(参考比较:四方型塑胶反光标记在相同路段,每三个月就需全面更换一次!)
世莹股份有限公司 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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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中国交通安全器材界各级领导之公开信
2007.6.12
世莹股份有限公司
敝公司自1990年在台湾成立后,即从事光学玻璃及特殊玻璃之研究及生产,产品之一的360°钢化玻璃反光道钉,因品质优异,广为全世界所推崇,并在1993年荣获中国专利局(目前改为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实用新型专利(新型名称:耐腐蚀反光路标),专利号:ZL93207894X,申请人陈菊美为本公司之股东。
同案也获得美国专利,专利号:5397617
申请日期:1993.5.21,专利日期:1995.5.14
也得到日本新案专利:专利号:2555905号
申请日期:1993.5.21,公开日期:1994.12.6
多年来因品质优异,除了荣获ISO9001认証,也通过最重视人民生命财产的欧盟EN1463-1、EN1463-2认証,在中国也通过交通部JT/T 390-1999之各项测试,而且在钢球冲击测试(1公斤钢球,1.5公尺高,无异状)、抗压强度(40吨)、及耐用性目前在全世界无人能及,根据2007年的正式调查,在台湾中山高速公路使用4年之平均破损率,只有1.5%。
但最近在上海有一家苏打亚洲有限公司以3W为品牌在网站上公然宣称……「缔造全球第一个玻璃道钉,……在台湾就拥有85%的市场份额……」并指称在深圳(某台湾小商贩)假合资公司之名仿冒3W专利权,……,反光度只有国家标准的1/8,……抗压只有4吨,给过往车辆造成极大危害。
敝公司认为3W在网站上的公开说明,涉及造假,且其专利是抄袭本公司之产品,根本没有法律上的任何效用。
兹公开声明如下:
一、 上海苏打交通设施有限公司(同苏打亚洲公司)申请的专利,玻璃反光道钉,属于位阶最低的新式样专利(只是登记,未经实际审查),而且申请日期为2004年6月15日,根据申请之设计图外观,根本是抄袭1993年世莹公司陈菊美位阶较高的新型专利,而且此产品在1996在台湾已制定CNS13762之标准,已不具新式样专利之条件。
本公司已依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之规定,准备撤销上海苏打交通设施有限公司不当抄袭之专利,以免作为攻击其他公司之工具。
二、 敝公司并未在深圳有任何投资,所以该公司所指可能为另一家东Χ仕玻璃,该公司之品质,敝公司不作评论,但所谓反光度只有国家标准的1/8,恐有误植,因目前中国尚未制定国家标准,JT/T1999为行业标准,所以该公司自称制订出国际性统一标准,恐有夸大其词之嫌。
三、 本产品在台湾在1996年早已制定严格的标准CNS13762,所有装在高速公路及重要公路的玻璃反光道钉均需现场随机取样测试,不合格则全部挖除。但据台湾ARTC之实测,3W品牌之产品,无法通过CNS13762之测试,而且强度差距很远,根本无法在台湾公路上使用。而台湾近十年大量采用本公司产品,商标为闪电标志,如3W无法提出出口到台湾的任何海关証明文件,却自称在台湾有85%的市场份额,恐涉及造假。
四、 本产品之装设事关所有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本公司十多年前申请之新型专利已期满,欢迎所有同业以品质、成本,公平、公开的竞争,以保障全世界用路人之安全。
世莹股份有限公司 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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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封致国内客户之公开信
世莹股份有限公司
电话:(03)598-4567 传真:(03)597-7899
地址:新竹县新竹工业区光复北路68号
网址:http://epadmin.siglite.com.tw E-mail:seih.ying@msa.hinet.net
您好:
首先谢谢您长期对敝公司「360°强化玻璃路面反光标记」的支持及鼓励,使敝公司15年来能在稳定中不断以新的仪器改进品质及扩充自动化生产线,并以最高的品质及最合理的价格供应国内外客户,对于此一优良产品十多年来在国内的演变向您报告如下:
1. 360°强化玻璃路面反光标记自8年前订定中国国家标准CNS13762后,历经三次的修正,是94年度唯一符合政府采购法26条规定的路面反光标记。
2. 为目前交通部新颁布的交通工程手册(民国93年)中两种详细规范的路面反光标记之一。(另一种为高速公路采用多年的不带脚四方型塑胶反光标记(另一种为高速公路采用多年的不带脚四方型塑胶反光标记,新品的塑胶反光标记初期反光亮度非常亮,但在国道中山高速公路二十多年之使用实绩,証实其亮度在1个月内就大幅衰减,相同路段,1个月后,其亮度就比不上360°玻璃反光标记,目前中山高北工 处、中工处所辖路段,很多可以比较,而且塑胶反光标记在三个月就因破裂、不会反光必须更换,依高速公路相同路况之比较,合乎CNS之360°玻璃反光标记,平均寿命为塑胶反光标记的10~15倍。公路总局自规定所有路面反光标记需保固两年后,一些不成熟、没有法规的产品几乎都消声匿迹。另外塑胶反光标记只有两向的正面垂直角度非常亮,左右稍为偏10°、20°,反光亮度就大幅衰减,若以水平方向360°取360点测试,并取平均值,其实玻璃是比塑胶亮!所以平面式塑胶反光标记只适合 高速公路之直线道,稍为转弯之道路就不适合。另以相同方法测试抗压强度,敝公司产品在40吨以上,平面塑胶标记只有1吨左右,连号称高耐用的PC塑胶反光标记也只有3吨,无法承受重车之辗压。)公家单位在选用时,没有国赔的困扰(带脚的铝合金反光标记,全省发生多次国赔案例)
3. 目前公路总局及国道高速公路局,均要求此一产品要保固两年以上,而敝公司的产品在台北市各高架快速道路路面均使用7~8年,甚至有高达10年以上(建国南北路高架桥),且都在堪用状态(应可称为全世界最耐用的路面反光标记),国道中山高速公路各路段使用敝公司之产品满两年后,其超低破损率及在雨天夜间中仍能保持新品一样的光芒,此証明敝公司产品之高品质,经得起各种严苛路况的考验,能提供用路人最安全的道路指引,另外在面对同业以「世莹的产品半年就褪色」之不实传言,不攻自破。
4. 敝公司采自动化生产方式,品质稳定,大量订单可以即时供应。
5. 敝公司产品品质不论是抗压强度、冲击强度、反光强度、化学耐久性,均一再的改良,敝公司的厂内标准远超过中国国家标准,长期在国内已建立「要检验的工程最好用世莹闪电牌产品」之信誉,而且不必一验再验,担心无法验收,不必冒险用不合法的方式送验,也不必动用民意代表去验收。
6. 敝公司于1997年通过了CNS13762中国国家标准,于2004年通过欧盟1463-1标准,2005年通过JT/T390-1999(中国交通行业标准A2类突起路标)认证,去年更获得了ISO9001品管认证与欧盟EN 1463-2认证,并取得了R1(安装一年后测试,反光强度须达原本之99%以上)、S1(安装一年后无任何破损)之最高等级的殊荣,且敝公司之产品已连续数年均为国内佔有率第一(85%以上),更证明了其产品品质已达世界级的水准,。敝公司之其他产品及规格,欢迎光临网站http://epadmin.siglite.com.tw
◎能减少一次车祸,最少减少两个家庭的悲剧,您的努力大家都看得见,再次谢谢您的支持,也随时能不吝指正,使敝公司产品能继续改进,造福所有用路人。
中华民国九十六年五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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