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有部分單位回覆,因玻璃反光標記裝設於山區道路與快速道路有造成重機騎士滑倒之疑慮,因此新設數量減少,甚至部分路段不進行復舊之情形。對於此事,敝公司看法如下:
1. 玻璃反光標記為合理、合法且最耐用之交通安全設施
360度玻璃反光標記在國內應用已廿餘年,是第一個有CNS國家標準之路面反光標記、符合採購法第26條之要求、在高速公路局、公路總局均有設置標準與規範、符合「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要求,且在道路上可耐用10年以上,可以說是國內第一個
完全合乎法規要求且最耐用、最經濟自主之道路交通安全產品。
2. 重機騎士滑倒之意外,玻璃反光標記絕非主要因素
綜觀國內玻璃反光標記之設置,主要設置於高、快速公路、高架道路,市區道路多半設置在雙黃線或是有獨立分隔島之快車道,山區道路均設置在雙黃線 -- 上述設置地點均為重機輾壓不到之路段;
除非重機騎士違規跨越雙黃線,否則根本不會壓過玻璃反光標記,遑論因玻璃反光標記而滑倒。事實上,重機跨越雙黃線所造成的,幾乎都是害人害己的致命重大車禍 – 這個問題確實需要重視,但把目標瞄準玻璃反光標記卻是不正確的。
3. 玻璃反光標記易打滑,實為以訛傳訛的刻板印象
敝公司曾與車輛研究測試中心合作,欲測試玻璃反光標記之防滑係數。但因玻璃反光標記與車胎之接觸面積太小、接觸時間太短,根本無法測定。換言之,玻璃反光標記對於車胎並不足以產生滑動的影響;也就是說玻璃反光標記絕非造成機車滑倒的因素。一般大眾認為玻璃反光標記易造成打滑,只是對於玻璃本身性質的刻板印象,加上以訛傳訛的結果。玻璃反光標記在國內
使用已經超過27年,並無任何因玻璃反光標記造成機車騎士跌倒傷亡之國賠案例,此一數據足可證明玻璃反光標記的安全性。
4. 山區道路缺少合法耐用的反光標記,行車危險性大增
台灣氣候潮濕多雨,午後山區常有雨勢與起霧的情況發生。在這樣的駕駛環境之下,傳統熱拌標線無法反光,只能依靠各式反光標記來提供道路導引功能。如今山區道路不裝設反光標記,不只嚴重影響各式車輛駕駛人之視線及車道辨認,部分重機騎士、車輛駕駛人更有
可能因車道無法辨識而無心或故意地變換車道超車,造成對撞的死亡車禍。
5. 替代方案:使用高度較低的玻璃反光標記
若各單位確實對於傳統25型玻璃反光標記(凸出路面2.5公分)認為有過高的疑慮,依據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第152條規定「作為線條加點或點狀線者,頂面高在一般道路不得超過2.5公分,在高速公路不得超過1.9公分」- 亦即一般常見於高速公路的
19型玻璃反光標記亦可使用於快速公路與山區道路。此外,敝公司亦有
「超低高度玻璃反光標記」,凸出路面之半球
僅0.9公分高,亦可成為適當的替代選擇。
山區道路、快速道路並非「賽車場」,若重機騎士遵守速限、不逆向超車或壓車,這些意外事故就不會發生。截至108年1月,全國機車有1384萬餘輛,汽車804萬餘輛,而重機掛牌數為14.3萬餘輛。我們絕對相信,這些違規的重機騎士在廣大的重機族群裡僅為絕對少數,
若為了這些極少數的違規者,犧牲掉每天行駛於快速道路、山區道路的汽機車駕駛人之安全,是否合理?是否有因噎廢食之虞?是否更應該在經常性危險路段設置更多的交通安全設施,或增設測速照相機、錄影取締或值勤警力,以避免意外發生與嚴重違規之情形?值得各位長官三思。